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创建时间:  2021/08/11  李博阳   浏览次数: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份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

5.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按钮。

7. 行车运行时,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8. 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按钮放置到"OFF"。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人。

9. 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0.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九不吊":

(1) 斜吊不吊;

(2) 超载不吊;

(3)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 吊物上站人不吊;

(7) 埋在地下的工件不吊;

(8)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1.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将控制按钮放置"OFF"位,  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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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份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

5.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按钮。

7. 行车运行时,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8. 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按钮放置到"OFF"。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人。

9. 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0.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九不吊":

(1) 斜吊不吊;

(2) 超载不吊;

(3)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 吊物上站人不吊;

(7) 埋在地下的工件不吊;

(8)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1.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将控制按钮放置"OFF"位,  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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