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3/07/10  李晋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13 年上海市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相关事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本市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意义

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基于各高校综合性工程训练教学平台开展,旨在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升大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促进创新人才培养,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竞赛主题

本次竞赛主题为:3D打印创造未来

三、组织工作

本次竞赛活动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举办,上海大学承办,并成立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报名、评奖、公布竞赛结果、颁奖等具体活动。

四、参赛对象

1.参赛院校范围为上海高校。参赛学生应为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参赛者的资格确认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

2.参赛方式以参赛队为基本单位,每队学生人数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由学校推荐报名,每校可报1-2参赛

五、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各等级的获奖比例根据参赛实际情况确定,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对参赛学生各校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创新学分。

六、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工作,积极组织并大力支持相关教师和学生参加竞赛活动。竞赛的具体报名工作、竞赛规则及其他竞赛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上海市教委高教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韩琳楠,联系电话:13701678529)

 

具体内容见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通知.jpeg

上一条: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规则

下一条: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接受企业社会赞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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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13 年上海市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相关事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本市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意义

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基于各高校综合性工程训练教学平台开展,旨在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升大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促进创新人才培养,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竞赛主题

本次竞赛主题为:3D打印创造未来

三、组织工作

本次竞赛活动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举办,上海大学承办,并成立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报名、评奖、公布竞赛结果、颁奖等具体活动。

四、参赛对象

1.参赛院校范围为上海高校。参赛学生应为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参赛者的资格确认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

2.参赛方式以参赛队为基本单位,每队学生人数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由学校推荐报名,每校可报1-2参赛

五、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各等级的获奖比例根据参赛实际情况确定,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对参赛学生各校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创新学分。

六、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工作,积极组织并大力支持相关教师和学生参加竞赛活动。竞赛的具体报名工作、竞赛规则及其他竞赛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上海市教委高教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韩琳楠,联系电话:13701678529)

 

具体内容见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通知.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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