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课程负责人选拔与管理办法

创建时间:  2021/04/27  韩琳楠   浏览次数:   

(试行)

一、待遇

(一)在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进修学习、项目推荐等,同等条件下获得优先考虑;

(二)每年根据所负责的课程业绩补贴教学建设工作量,如课改、评优、教改论文、一流或精品课程、出版教材等方面表现突出者进行教分或单项奖奖励。

二、选拔程序

(一)申报:

1 每学年冬季学期由部门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进行,按照部门上报中心教育科;

2. 每门课程设置课程负责人1名,原则上每名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不得超过2门。

(二)审核:中心教育科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候选人;

(三)评审: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负责人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课程负责人;

(四)公示:中心教育科向全中心公示。

二、管理

(一)课程负责人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一次。

(二)考核

1. 根据工作职责,中心每年对课程负责人进行考核;

2. 考核结果合格者可以连任,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课程负责人资格及相关待遇,两年内不能申请,重新按照选拔流程选定课程负责人。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治学态度不严谨,教学不负责任,教学内容缩水,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3.年度考核不合格;

4.因本人责任,给学校造成名誉上和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5.弄虚作假、以公济私行为,经核查属实者。

备注: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心教育科负责解释。


上一条:学生金工实习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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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年根据所负责的课程业绩补贴教学建设工作量,如课改、评优、教改论文、一流或精品课程、出版教材等方面表现突出者进行教分或单项奖奖励。

二、选拔程序

(一)申报:

1 每学年冬季学期由部门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进行,按照部门上报中心教育科;

2. 每门课程设置课程负责人1名,原则上每名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不得超过2门。

(二)审核:中心教育科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候选人;

(三)评审: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负责人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课程负责人;

(四)公示:中心教育科向全中心公示。

二、管理

(一)课程负责人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一次。

(二)考核

1. 根据工作职责,中心每年对课程负责人进行考核;

2. 考核结果合格者可以连任,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课程负责人资格及相关待遇,两年内不能申请,重新按照选拔流程选定课程负责人。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治学态度不严谨,教学不负责任,教学内容缩水,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3.年度考核不合格;

4.因本人责任,给学校造成名誉上和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5.弄虚作假、以公济私行为,经核查属实者。

备注: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心教育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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