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电子实习守则
1.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虚心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认真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2.严格遵守训练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凡无故旷工一天者,该实习单元不及格;无故缺勤率达1/4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重修的一切费用自理。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视作缺勤一次。
3.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院或挂钩医院的病假单(急诊除外);事假、公假必须持有关院系的证明,由中心教育科审批。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因病事假所漏缺的实习内容必须补足;病事假天数超过实习总天数1/3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重修的一切费用自理。
4.学生应在指定位置实习,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否则作旷课处理。实习时不得高声喧嚷或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情,不听劝告者将取消其实习资格。
5.每天实习结束时,应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未达到规定要求则必须重做。否则将以未完成实习任务处理。
6.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爱护和保养仪器设备、工具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关或搬动任何仪器设备。在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则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