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训练中心技术主管岗位考评及聘任的试行办法

创建时间:  2021/08/11  李博阳   浏览次数:   

工程技术训练中心技术主管岗位考评及聘任的试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学校建设实验室队伍的各种方针和政策,进一步发挥工程中心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潜在动力,充分调动一线技术人员和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在上海大学原有四级技术总监岗位基础上,增设两档"技术主管"岗位。具体为:五级:高级技术主管;六级:技术主管。

一.工程中心技术主管聘任资格

1.从事实验室工作经历在8年以上。

2.工勤技能人员受聘于高级工以上职称,

  技术人员受聘于助理实验师以上职称。

3.工勤技能人员学历一般情况下在高中或中专以上,技术人员学历在高职或大专以上。

二.实验室"技术主管"岗位聘任条件

热爱实验室工作,掌握本科实验理论基础,熟悉本中心数控设备、冷加工、热加工及电子技术本科实验内容,熟练掌握实验技能,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对本学科实验技术开发有新思路,在仪器设备功能使用和开发上做出成绩,工作认真负责。

实验技术人员(或者愿意加入实验技术队伍的人员)可根据自身能力和实验室两类"技术管理"岗位的考评指标竞聘实验室"技术主管"系列岗位。

三.实验室"技术主管"岗位的考评指标

   1.五级: 高级技术主管

   实验室的主要技术骨干。了解本学科试验领域国内外新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对本学科实验技术发展和建设有新思路,能为实验室建设提供前瞻性建议。并符合下列15项标准任意二项及以上者:

1) 熟悉本学科的实验教学内容,开发出具有先进水平的新实验,参与研制高水平的实验仪器装置,编写实验材料﹑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文件。

2) 熟练掌握大型精密仪器(十万元以上)的使用功能,能对其功能的使用与开发和保证其有较高的使用率,以及对教学﹑科研工作的支撑效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3) 熟练操作和应用本实验室的重要仪器设备,并进一步开发其功能,排除常见的设备故障,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率、使用率,在为教学、科研做好仪器设备保障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4) 在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实验、实践竞赛中,成绩突出者

5) 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开放实验室、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开发、CAI课程设计、实验室管理系统研制方面达到先进水平,做出突出成绩者。

2.六级: 技术主管

实验室第一线的技术骨干,热爱实验室工作,了解本学科实验领域的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实验室建设提供有益信息。并符合下列1-5项目标准之一者:

1) 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以及有关测试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应用,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开发设计、研制实验室仪器的能力,积极进行实验创新及实验内容改革,开发和研制新的实验项目。

2) 熟练掌握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功能,能对其功能的使用与开发和保证其有较高的使用率,以及对教学、科研工作的支撑效果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3) 能熟练操作和应用重要的仪器设备,具有较强的排除设备故障、维修设备和设备管理能力。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率、使用率,在为教学、科研做好仪器设备故障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4) 在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实验、实践竞赛中,成绩显著者。

5) 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开放实验室、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开发、CAI课件制作、实验室管理系统研制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四.考评聘任办法及程序

1. 实验室"技术主管"岗位为学院聘任岗位,岗位考评指标和聘任程序按本办法执行,聘期为三年。

2. 学院成立实验技术岗位聘任专家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57人组成,负责对申报各类"技术主管"人员的实验技术、能力水平及业绩进行考评。

3. 申报各类"技术主管"岗位的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和本中心应将个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在指定的地点内公示三天。

4. 学院思想品德考察组负责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等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5. 学院实验技术岗位聘任专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应根据需要采取面试、答辩、实地考评等形式,投票得出考评结果。

6. 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并在学院网页上将各类"技术主管"岗位拟聘名单公示一周。

7. 学院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证书,并将聘任结果上报人事处、实验设备处备案。

8. 学院对各类"技术主管"人员每年考核一次,不合格者中途淘汰。

9. 在评聘任工作全过程之中,教职工发现问题或有意见者,请及时向学院或人事处和实验设备处反映,以保证评聘工作公平、公正和有序地进行。

五.实验室"技术主管"的岗位数、岗位津贴及发放办法

1. 实验室"技术主管"的岗位数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设定,报人事处、实验设备处审批和备案。

2. "技术主管"岗位津贴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参照表一确定。

3. "技术主管"岗位津贴由学院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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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训练中心技术主管岗位考评及聘任的试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学校建设实验室队伍的各种方针和政策,进一步发挥工程中心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潜在动力,充分调动一线技术人员和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在上海大学原有四级技术总监岗位基础上,增设两档"技术主管"岗位。具体为:五级:高级技术主管;六级:技术主管。

一.工程中心技术主管聘任资格

1.从事实验室工作经历在8年以上。

2.工勤技能人员受聘于高级工以上职称,

  技术人员受聘于助理实验师以上职称。

3.工勤技能人员学历一般情况下在高中或中专以上,技术人员学历在高职或大专以上。

二.实验室"技术主管"岗位聘任条件

热爱实验室工作,掌握本科实验理论基础,熟悉本中心数控设备、冷加工、热加工及电子技术本科实验内容,熟练掌握实验技能,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对本学科实验技术开发有新思路,在仪器设备功能使用和开发上做出成绩,工作认真负责。

实验技术人员(或者愿意加入实验技术队伍的人员)可根据自身能力和实验室两类"技术管理"岗位的考评指标竞聘实验室"技术主管"系列岗位。

三.实验室"技术主管"岗位的考评指标

   1.五级: 高级技术主管

   实验室的主要技术骨干。了解本学科试验领域国内外新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对本学科实验技术发展和建设有新思路,能为实验室建设提供前瞻性建议。并符合下列15项标准任意二项及以上者:

1) 熟悉本学科的实验教学内容,开发出具有先进水平的新实验,参与研制高水平的实验仪器装置,编写实验材料﹑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文件。

2) 熟练掌握大型精密仪器(十万元以上)的使用功能,能对其功能的使用与开发和保证其有较高的使用率,以及对教学﹑科研工作的支撑效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3) 熟练操作和应用本实验室的重要仪器设备,并进一步开发其功能,排除常见的设备故障,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率、使用率,在为教学、科研做好仪器设备保障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4) 在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实验、实践竞赛中,成绩突出者

5) 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开放实验室、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开发、CAI课程设计、实验室管理系统研制方面达到先进水平,做出突出成绩者。

2.六级: 技术主管

实验室第一线的技术骨干,热爱实验室工作,了解本学科实验领域的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实验室建设提供有益信息。并符合下列1-5项目标准之一者:

1) 熟悉和掌握本学科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以及有关测试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应用,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开发设计、研制实验室仪器的能力,积极进行实验创新及实验内容改革,开发和研制新的实验项目。

2) 熟练掌握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功能,能对其功能的使用与开发和保证其有较高的使用率,以及对教学、科研工作的支撑效果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3) 能熟练操作和应用重要的仪器设备,具有较强的排除设备故障、维修设备和设备管理能力。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率、使用率,在为教学、科研做好仪器设备故障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4) 在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实验、实践竞赛中,成绩显著者。

5) 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开放实验室、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开发、CAI课件制作、实验室管理系统研制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四.考评聘任办法及程序

1. 实验室"技术主管"岗位为学院聘任岗位,岗位考评指标和聘任程序按本办法执行,聘期为三年。

2. 学院成立实验技术岗位聘任专家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57人组成,负责对申报各类"技术主管"人员的实验技术、能力水平及业绩进行考评。

3. 申报各类"技术主管"岗位的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和本中心应将个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在指定的地点内公示三天。

4. 学院思想品德考察组负责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等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5. 学院实验技术岗位聘任专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应根据需要采取面试、答辩、实地考评等形式,投票得出考评结果。

6. 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并在学院网页上将各类"技术主管"岗位拟聘名单公示一周。

7. 学院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证书,并将聘任结果上报人事处、实验设备处备案。

8. 学院对各类"技术主管"人员每年考核一次,不合格者中途淘汰。

9. 在评聘任工作全过程之中,教职工发现问题或有意见者,请及时向学院或人事处和实验设备处反映,以保证评聘工作公平、公正和有序地进行。

五.实验室"技术主管"的岗位数、岗位津贴及发放办法

1. 实验室"技术主管"的岗位数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设定,报人事处、实验设备处审批和备案。

2. "技术主管"岗位津贴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参照表一确定。

3. "技术主管"岗位津贴由学院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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